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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东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中文文秘类编外聘用人员公告

来源:今日招聘 | 发布时间:2024-09-24 21:19:26 |  访问:111

因工作需要,启东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文文秘类编外聘用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录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勤勉敬业,乐于奉献;

2.品行端正、作风正派,热爱司法行政工作,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、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;

3.年龄35周岁以下(1989年9月20日后出生);

4.身体健康,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5.学历与专业: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专业,具有中文文秘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;

6.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,不得应聘。

二、招录程序

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综合测试(笔试和面试)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
(一)发布公告

通过“启东司法行政”微信公众号、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招考录用版块(http://www.qidong.gov.cn/qdsrsj/sydwzl/sydwzl.html)发布招录公告。

(二)报名程序

1.报名时间:2024年9月23日—2024年9月25日(上午9:00-11:00,下午14:00-17:00)。

2.报名地点:启东市行政中心主楼1437室(地址:汇龙镇世纪大道1288号),咨询电话:0513-83353785。

3.报名所需材料:须由本人前来报名,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:

(1)《启东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中文文秘类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》1份(附件1)、两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;

(2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3)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。

(三)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。考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,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考试、录用资格的,以及在面试、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考资格、取消考试成绩、取消录用。

(四)综合测试。

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1.笔试。笔试为闭卷考试,不指定辅导用书,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。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2.面试。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。面试采取评委集体面试方式,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应急处理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,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。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3.总成绩。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%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,总成绩总分为100分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在通过“启东司法行政”微信公众号、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招考录用版块公布。

(五)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及递补

1.体检:在面试合格者中,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(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面试成绩高者在前。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,通过加试确定,加试成绩高者在前)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,出现岗位空缺时,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。体检费用按实收取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
2.考察: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,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,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。

3.公示: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并在“启东司法行政”微信公众号、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招考录用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

4.递补: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。

三、用工性质及待遇

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,与启东市劳务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办理社会保险,实施人员规范管理。

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纪律监督

本次招录活动由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。监督电话:0513-68218042。

(二)考务咨询

本公告由启东市司法局负责解释。

考务咨询电话:0513-8335378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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